让我们把“潮汕”叫得更响

潮汕圈   发布时间:2015-11-2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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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汕,一个美丽的名字,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


  一百五十多年前,汕头开埠,潮州府开始拥有了一个令世人羡叹的蓝色口岸。于是,潮汕一词,横空出世,响彻南疆。这里是潮人的祖居地,也是当今汕头人、潮州人、揭阳人的共同家园。令人费解的是,有些人并不认同这一名称。潮汕文化的冠名,就时至今日仍争议不休。


  这是个老话题了,故有人不置可否:管它呢,叫什么都无所谓。我们说,不对,连个名称都统一不了,还谈什么“同城化”呢?近日,省文化厅一行专程莅汕召开潮汕四市学人论证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事,冠名问题争辩了一天,未得最终结论,可见连申遗工作都大受其扰。故为正视听,当必须再予阐明。


  一、是什么性质的文化


  这个问题,颇多审辨。或云群体性文化,或云民系文化、族群文化,而且都很有一番精深的研究和论述。这个基本性的问题本是明确的。广东省学界的主流观点早就认为,岭南文化(涵盖五省区),在广东有三大分支,或可谓三大版块: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的确广府人、潮汕人、客家人都有大量海外移民,也遍布于全国不少地方,所形成的文化都带有一定的群体性、民系性。但是,没有其区域性,就没有其群体性、民系性。本土是根之所在,这应是不争之论。十分明确,相对于中华文化来说,广东的三大版块都是区域性文化,可称地方文化。


  当前,潮汕在三市鼎立的情状下,有人片面地强调其群体性、民系性,从而提出调和之称。于是,以潮人冠名就应景而出了。但事实上,广东这三大民系,无论是在海外,还是在全国各地,概念都并不很明确,文化内涵并不很清晰,地域性的文化特征早已被淡化,甚或被异化。从某种角度来说,潮人文化叫一叫似也未尝不可,未引起歧义,作为别称吧,但代替不了潮汕文化。


  群体性文化研究得出的另一种结论是,从海内外着眼,潮人这一群体是潮州民系,故应称为潮州文化。殊不知,这一民系原称福佬民系,叫福佬人,而且叫了最少几百年。福佬人入潮并成为潮人主干,大体是从隋唐开始的。原先,福佬一词是用来指称由蛮徙潮的中原汉人后裔,以别于潮地土著。后来,潮汕一带的少数民族渐被汉化,福佬一词就逐渐被用作潮人的泛称,并慢慢地改称潮州人。我们有必要再溯而称福佬文化吗?事实上,这一民系早已逐渐地被认同于潮汕人的称呼了,这是行政区域名称引发的必然结果。


  二、用什么区域名称


  那么,用什么地名呢?很明确,文化涵盖范围跨越行政区域的,就不能用某一行政区域冠名,不然,就必定要产生歧义,这可谓不以人的愿景为转移。岭南文化为什么不称广东文化、粤文化,就因为其文化内容涵盖了广东、广西、海南,还有港澳,远远超出了广东一省。广府文化不称广州文化,原因也在于其涵盖范围超出了广州一市,这缘于行政区域名称是地名中最具权威性,也最带强制性所引发的必然考量。一用行政区域名称,其涵盖范围即由之所限。这是十分明确、简单的道理。有人坚称潮州文化,那么其涵盖范围就只能是当今的潮州市区及潮安、饶平。近年,又有人提出不称潮州文化,也不称潮汕文化,应称岭东文化。这更是连普通的地理知识都不顾了。岭东指的除潮汕外,还有梅州、惠州,广府、客家都有,怎么统得了呢?


  或曰,没有市字的潮州,指的是历史上的潮州,潮州文化是古潮州的文化。这实则是混淆视听。其实,史上潮州,或府、或路、或镇,并非都只称州;所辖范围历代多有变更,大则统辖粤东和闽南、赣东南部分地区;中则为粤东大部或今潮汕三市;小则二级市时期的潮州,乃至与潮安分治时期小潮州(即民间惯称府城)。每次行政区域变更,都极带强制性地使当时的官民人等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其或大、或中、或小的区域概念。这是行政区域名称的权威性所使然。故此,今称潮州,不管加一市字与否,指的都是现有地级市潮州。


  三、关于潮汕一词晚出


  在1991年汕头拆市之前,本区域文化一直称潮汕文化,并无异议。人们都有个共识:只有用潮汕一词才能涵盖整个汕头市(含当年所辖各县、市)以及海陆丰和丰顺、大埔,其对应的是讲潮汕话和半山客地区;汕头一分为三,就更应采用潮汕一词来指称这一区域。


  与潮州一名迥然不同,潮汕一名缘其约定俗成,涵盖范围较具稳定性,区域概念明确,而一直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它最迟可见于光绪九年(1883)“委办潮汕海口洋务委员同知衔试用知县葛肇兰禀”。为此又有人认为,潮汕的汕字较晚出,故称潮汕指代不了古代的文化内涵。这一说法似是而非。必须明确,地名所指是范围,绝不是时间。历代区域名称多有变化,当代人当以当代名称为依归。比如说,首都北京,历史上先后称蓟、燕、幽、中都、大都、京师、北平等等,北京一词同样晚出,而且还曾有过其他多处“北京”,如南京、镇江、太原、开封等等,史上都曾称北京,人们仍以当前北京市的地域概念来理解北京,并不需要讲到那个时期就起动那个时期的称谓。北京猿人、北京烤鸭之称就是显例。又如厦门市,原是同安县的嘉禾屿,后曾置思明州、思明县,同样可用厦门一词来对任何历史时期的厦门一地说事。如《厦门志》、《厦门掌故》等等,涉及的都远不止厦门立名之后。饶宗颐先生有文《韩江流域史前遗址及其文化》,史前哪有韩江之称?韩江一词要迟至宋代,古称员水,唐称恶溪。饶老并不以此两称来为流域冠名,可见其立足于现代人能理解,能辨别。以上所举数例,并非个案,而是带有普遍意义的现象。


  基于这一原则,我们采用潮汕这一近现代形成的地域概念来指称这一区域的古代人、事、物,都应是无可非议的。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潮汕文化是对古潮州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并不需要一开始就称潮汕文化。一如中华文化是古代汉文化、唐文化直至明清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并非一开始就称中华文化。


  四、关于具体文化门类的冠名


  根据上述十分浅近的道理,潮汕文化的诸多具体门类,也都宜冠以潮汕一词,如潮汕人、潮汕话、潮汕工艺、潮汕音乐、潮汕工夫茶、潮汕木雕,或也可略为潮字,如潮人、潮剧、潮乐、潮菜等等。视此,潮汕文化也可略称为潮文化,唯不可冠以潮州、汕头这些行政区域名称。不然就是作茧自缚,缩小了涵盖面。近日,又有专家提出,潮汕文化冠名应没有异议,但是具体内容,仍可保留潮州的冠名。这种折衷的做法,显然不与时俱进。怎么能说以前定了就不能改呢?至为权威的《辞海》还在不断地修订呢。请看,潮州戏不早就改为潮剧了吗?工夫茶、大锣鼓等等不也被广泛地冠以潮汕了吗?其实在不少国家级相关名录和词书中,潮汕木雕、潮汕菜等早已经被使用了。如果不在具体门类冠名上都统一使用潮汕,那就名号纷然,使人无所适从,潮州人之外的潮汕人还会以为“不是我们的”。只有各类别都统一名号,才能使潮汕文化的整个体系得以完善、丰富、具体,同时,也可避免在类似于非物质遗产申报时,同一内涵上报了不同的冠称,使审议机关难以认可。这是关系到整个大潮汕的利弊,不可不予重视,不可不形成共识。


  此外,还有个海外潮人社团的冠名问题。海外社团多冠称潮州,这是历史形成的。随着潮汕“天下三分”,海外这种历史命名的确没法反映当前的现实,它已越来越显见其产生歧义效应。在年青潮人和海内外非潮籍人士中,多已误认为海外潮人社团对应的只是当今的潮州市。这种实例并不少见。同时,伴随着海外潮人侨居代数的增加,潮汕区域和潮汕文化的命名更应该统一起来,使海外潮人有明确的对应观念。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各潮人社团则多冠以潮汕,台湾也已渐见,如高雄、台南两市潮汕同乡会。香港也特为成立了不冠以潮州的潮属社团总会。这应是深值海外潮人社团参照的。潮汕各市也可分别成立一些全潮共享的冠以潮汕的机构,如潮汕商会(潮商)、潮汕星河奖、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作者:黄赞发

  整理:潮汕圈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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