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税率”提出者:反攻来势汹汹 我以后啥也不说了

凤凰财经综合   发布时间:2016-12-23 来源:互联网

 

    近日玻璃大王曹德旺对第一财经“中国税收全球最高”的吐槽和凤凰财经“中央党校教授:必须解决死亡税率问题 否则企业全跑了”的报道引爆了“死亡税率”。“死亡税率”的提出者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也备受关注。

    但“死亡税率”遭到了来自官媒和相关部门的联手反驳。环球时报21日刊发评论《中国宏观税负不算高,死亡税率太夸张》,显然针锋相对,而中国税务总局21、22日接连转载多篇文章,为税负辩护,指出“‘死亡税率’说法不靠谱,更多属于情绪表达”、“‘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

    李炜光教授在接受网易号自媒体《知道》采访时表示,“反攻来势汹汹。财税背后是政治,所以要是弄清这个问题,面临很大风险,我就是捅了马蜂窝。这个话题是我引起来的,我解释清楚,以后就撤了,什么也不说了。”

    他表示,国家财务总局刊登的李万甫的文章说错了,“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会导致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总税率”指标计算的企业税负虚高”:世界银行压根就没将流转税计入“总税率”中,同时人家的假设是——中国与其他国家一样,流转税可以实现顺利转嫁这个前提,他的这个错出的不小。也就是说,如果世行把流转税未转嫁出去的部分计入公式中,中国的总税率还要高。

    李炜光还详细回答了40%的税率是怎么算出来的,他表示,主要靠调研,官方数据作为辅助分析。从宏观数据分析,我国宏观税负率约37%,政府税收90%由企业承担,微观企业税负率就很接近这个数据。“另外,现在政府统计数据,用企业缴纳的税费除以企业营业收入,我认为这样不行,分母太大。分母应该用销售利润,即商业净利润,这样税负率就高了。”他认为,如果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指标来衡量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2013年—2016年,我国企业总税率分别为68.7%;68.5%;67.8%,68%,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这样,按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国企业总税率将近70%。对此,李炜光表示,这还只是中位数,实际上很多企业税收比这个还要征得多。“这个问题必须要面对,其实我不想再说这个事了,很多人指责抨击我。”

李炜光还指出,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企业税费的超过10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占比较大。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国目前增值税最高税率为产品增值额(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的17%,最低为3%。相比之下,日本的增值税率为5%、韩国与越南均为10%、新加坡为7%。

他表示,中国只有3种税是人大立法通过的。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税种都不是正式立法的。84、85年的时候,人大在税法上对国务院进行了两次授权,授予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属于那种“无特定目标、无特定范围、无特定期限”的授权,但是那个授权基本上是一种形式,并不是把实际的权力授予国务院,实际权力本来就在国务院。目前主要的税种增值税还是以国务院暂行条例的形式存在的。

企业除了承担税负外,还要缴纳的费用也导致企业负担重。他指出,劳务税即五险一金,2016年中国总税率68%,其中48.8%是劳务税,而世界平均水平仅为16.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在会计记账上,它是五险一金当作职工福利,但他其实是作为企业的一个税费。政府其实可以对企业进行一定补贴,降低企业的五险一金缴纳。

李炜光还指正道,“外界有人认为“假减”(注:营改增减5000亿)这句话是我说的,其实与我无关,是另一位学者的话,但是我在调研中发现,确实有不少企业税负加重了。税负减轻企业,比例很少。”财政部去年营改增减5000个亿是假减是来自凤凰财经对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在工商时报年会上的报道。


他解释,增值税的缴纳税费应该是由企业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所得,但是现在很多情况下,企业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足额,无法转嫁出去,就变成了企业实际负担。我国近三分之一税收无法抵扣。比如你购置产品,购置库存,要取得增值税发票,两个额相抵才能减税,购买时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实际税负就增加了。

他还谈了特朗普的减税和贸易保护倾向,减税肯定会对惠及美国,里根政府减税曾引领上世纪80年代全球性的减税运动。但是,过分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把企业都关在国内未必是好事。

有评论认为“曹德旺'跑'的好”,这样,特朗普新政和企业家用脚投票会倒逼中国大规模减税,李炜光表示,“那就不知道,什么事情到了中国,就不好说了,我不做任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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