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千万奖金纳不纳税?

   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互联网

李娜千万奖金纳不纳税?

2014-01-25   风言锋语

  事不过三,三进决赛之后李娜终于首夺澳网冠军,这是李娜职业生涯的第2个大满贯冠军,也是亚洲人首夺澳网单打冠军!

  李娜不容易!赞美恭维过李娜之后,公众最艳羡的是她夺冠后所得奖金有265万澳元,接近约1400万人民币!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钱的屌丝们不禁要想从纳税上找平衡:屌丝们实得月薪超过3500以上部分就要开始按5%缴纳个税,而且听说个税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越往上走,缴税比例就越高。那么,娜姐奖金虽然高得超出了屌丝想象力,扣除个税后,应该自己也所剩不多了吧。

  但是,这回又猜错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由此看来,李娜所得奖金再多,都不用交个税。其他运动员也一样可以享受此待遇,例如,2008年,中国对参加北京奥运会的运动员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过,各国的规定又有所不同,不在中国境内纳税,未必就可以免除在其他国家境内所得奖金的个税。在美国,连奥运奖牌都要根据其价值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例如金牌缴税236美元,奖金所得税则为8750美元。

  澳大利亚的情况有些复杂,在2007年之前,澳大利亚奥运冠军也都要交税,后经过诉讼,在2007年之后,奥运会奖金可以免税,但其他赛事还是要按章纳税,税率更高达32.5%。去年就曾有人诟病因个税太高,导致不少明星高手缺席斯洛克澳大利亚公开赛。

  澳网是成熟的职业比赛,奖金不断提高,并且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李娜受此政策惠及,即便在澳大利亚扣除税收,奖金归自己所得部分也一定不菲。

  总体而言,中国在运动员的税收问题上,政策规定得比较“大方”,这对“单飞”的李娜有利;而澳大利亚等国家在一些奖金不高的项目上,如果仍坚持一刀切的高税收,显然会削弱该项目的吸引力,这点或者可以向中国的免税政策学习学习。

  同时,如果像李娜那样的单飞职业体育运动员成为普遍现象的时候,中国相关的奖金税收政策则应考虑,是否该与国际接轨,让国民从体育运动中分享到的不仅只有荣誉,还有经济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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